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陂洋镇芹洋村红色文化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陆丰市陂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核陆丰市陂洋镇芹洋村红色文化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陆丰市陂洋镇芹洋村红色文化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2-441581-04-01-495485)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红色文化馆两层,高度11.7米,建筑面积192平方米;建设中共陆丰县委旧址一层,高度7.475米,建筑面积71.4平方米;纪念碑周边铺装青石板约1682.16平方米;新建2.6米高挡土墙165米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19.1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28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万元,预备费用15.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你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建,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4日
陆丰市陂洋镇芹洋村红色文化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