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城东镇磨海村委埔田村至林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要求审核陆丰市城东镇磨海村委埔田村至林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函》(陆交运函〔2021〕4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陆丰市城东镇磨海村委埔田村至林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441581-04-01-691320)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起点位于城东镇磨海村委埔田村,终点止于林场,全长1.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砂土路进行水泥混凝土硬底化,全线平面线形以拟合旧路线线形设计为主,部分采用裁弯取直,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5km/h,路面宽度3.5米,路基宽度4.5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00.4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8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7万元,预备费用4.3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已下达分配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你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建,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2日
陆丰市城东镇磨海村委埔田村至林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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