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陆城排水防涝修建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1-11-09 17:48:35 本网 字体: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陆城排水防涝修建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市疏水排水设施能力,切实解决我市陆城排水防涝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92309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陆城中心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 五个片区铺设排水管网总长13807米,配套检查井、雨水口等设施,其中洛洲片区总长7100米,城东圆盘片区总长1533米,军潭片区总长1374米,阳光西路片区总长2600米,河西镇政府片区总长1200米。2. 龙湖公园及八一沟片区,新建明渠2500米、涵洞及龙湖公园生态墙1300米等设施。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308.14万元,其中:工程费8191.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9.64万元、预备费937.1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30日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陆丰市陆城排水防涝修建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92309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核准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重要材料并入建筑安装工程一起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1103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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