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周边区域城镇化进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同意批准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104075。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自甲东大桥桥头至大南海工业园区,全长约14公里,宽度约12米,主要建设道路黑化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停车场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8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6万元、预备费29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30日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10407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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