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1-11-09 17:48:33 本网 字体:

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周边区域城镇化进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同意批准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104075。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自甲东大桥桥头至大南海工业园区,全长约14公里,宽度约12米,主要建设道路黑化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停车场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8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6万元、预备费29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30日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大南海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104075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核准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重要材料并入建筑安装工程一起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1103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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