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2021-09-06 09:14:28 本网 字体:

陆丰市公安局:

  《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陆丰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8-441581-04-01-68212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一栋三层的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18.07平方米;2、配套设施设备。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823.4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748.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56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门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1日


  




  陆丰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748.85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748.8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56

1

工程勘察费

5.96

2

工程设计费

29.81

3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1.94

4

工程建设监理费

23.27

5

工程造价咨询费

2.05

6

工程招标费

5.17

7

检验检测费

2.62

8

绿色建筑检测费

3.74

预备费用

0.00

总投资

823.41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陆丰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2108-441581-04-01-68212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必须实施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依有关规定执行。

核准部门盖章

2021 831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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