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陆丰市内湖镇赤岭片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的批复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准我局2019年陆丰市内湖镇赤岭片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等文件的通知》(汕农农函〔2019〕277号)、《关于2019年陆丰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汕农农函〔2019〕17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的文件要求,为依法加强对2019年内湖镇赤岭片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核准意见批复如下:
一、2019年内湖镇赤岭片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5800亩。
三、项目总投资:870万元。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此项工作,迅速组织招标,确保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效益。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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