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中小河流治理 工程EPC、监理招标核准意见的批复
2019-11-01 11:07:54 本网 字体:

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监理招标方式核准的请示》(碣府〔2019〕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2019年治理任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粤水建设〔2019〕3号)、2019年4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3期)及4月2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陆委办函〔2019〕13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有利于下阶段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核准意见批复如下:
  一、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监理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南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长9.7km。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3823万元。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认真组织招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效益。

   附件: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监理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19年10月3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