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的批复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招标核准的请示》(陆林〔2019〕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汕财农〔2019〕15号)、汕尾市林业局《关于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汕林函〔2019〕14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核准意见批复如下:
一、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17308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补植套种12888亩,更新改造1420亩。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453.8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下达资金1384.6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9.23万元。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认真组织招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效益。
你局《关于要求对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招标核准的请示》(陆林〔2019〕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汕财农〔2019〕15号)、汕尾市林业局《关于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汕林函〔2019〕14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核准意见批复如下:
一、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17308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补植套种12888亩,更新改造1420亩。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453.8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下达资金1384.6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9.23万元。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认真组织招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效益。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