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
通 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主持召开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陆丰市人大代表、甲东镇人大代表各1人;陆丰市政协委员1人;甲东镇分管环卫工作的领导1人;专家学者(有高级职称教师、经济工作者)2人;部门代表2人;经营者代表(保洁公司)1人;消费者代表11人。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2名。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四、消费者参加人与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和联系方式)。
(二)旁听人员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能够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时间:1月13日—1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表及居民身份证发送至陆丰市发改局邮箱lffgj@163.com,联系电话:8821135。
六、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1.陆丰市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员报名表
2.陆丰市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陆丰市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消费者
参加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
2.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 ”、“职业”、“向社会公开的联系方式”栏的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附件2
陆丰市甲东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
旁听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