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财政局部门基本情况
2025-07-01 10:09:29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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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编制地方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监管政府采购业务和指导会计工作等等。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强化管理,狠抓开源节流工作,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改善财政收入质量,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支出内容,坚持量力而行。一是挖掘堵漏,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的有效增长;二是规范和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严控部门随意减免或降低费率行为,不断提高财政在非税收入方面的可支配财力比重。三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切实推进和谐陆丰、幸福陆丰的建设步伐。

  2、局内设人秘股、法规税政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预算股、国库股、资源环境与综合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工贸发展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会计股、绩效管理股、资产管理股(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管股,监督检查办公室等16个股室;垂直管理星都经济开发区财政所;下辖事业单位:陆丰市票据结算中心、陆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陆丰市国库支付中心、陆丰市会计结算中心、陆丰市财政信息中心、陆丰市财源建设事务中心。

  3、人员编制规定

  机关行政编制6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副股级领导职数2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财政局人秘股电话:0660-882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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