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陆丰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陆丰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陆丰市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267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552万元,下降17%。各项经费支出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支3万元(去年无开支),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1%。主要用于龙山中学校长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前往芬兰教研培训发生的食宿费、旅差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7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277万元,下降12.86%,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0.3%。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及公务用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66万元,下降66.7%,用于政协办、食品药品局、公安局3个单位购置执法等公务用车5辆;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211万元,下降10.3%。下降原因是我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42辆,相应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276万元,下降25.9%,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9.6%。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召开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下降原因是预算单位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提倡厉行节约,严控不合规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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