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查前公示
2022-05-27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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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监函〔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项目及对象
(一)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陆丰市总工会 | 5 | 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 6 | 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 |
3 | 陆丰市人民医院 | 7 | 陆丰市东海镇中心小学 |
4 | 陆丰市中医医院 | 8 | 陆丰市内湖镇中心小学 |
(二)开展2021年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陆丰市教育局 | 26 | 陆丰市妇女联合会 |
2 | 陆丰市龙山中学 | 27 | 中共陆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3 | 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 | 28 | 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4 | 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 | 29 | 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5 | 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30 | 广东陆丰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6 | 陆丰市教师发展中心 | 31 | 陆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7 | 陆丰市陂洋镇中心小学 | 32 | 陆丰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
8 | 陆丰市河西镇中心小学 | 33 | 陆丰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
9 | 陆丰市大安镇中心小学 | 34 | 陆丰市林业局 |
10 | 陆丰市博美镇中心小学 | 35 | 陆丰市文化馆 |
11 | 陆丰市南塘镇中心小学 | 36 | 陆丰市图书馆 |
12 | 陆丰市铜锣湖农场中心小学 | 37 | 陆丰市正字戏传承保护中心 |
13 | 陆丰市东海镇中心小学 | 38 | 陆丰市皮影戏传承保护中心 |
14 | 陆丰市城东镇中心小学 | 39 | 陆丰市博物馆 |
15 | 陆丰市内湖镇中心小学 | 40 | 陆丰市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
16 | 中共陆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41 | 陆丰市箖投围水库管理中心 |
17 | 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 42 | 陆丰市机电排灌站 |
18 |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43 | 陆丰市三溪水水库管理处 |
19 |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 44 | 陆丰市乌坎水闸管理中心 |
20 | 陆丰市总工会 | 45 | 陆丰市牛角隆水库管理中心 |
21 | 中共陆丰市委政法委员会 | 46 | 陆丰市五里牌灌区管理中心 |
22 | 陆丰市档案馆(陆丰市地志办) | 47 | 陆丰市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3 | 中国共产党陆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48 | 陆丰市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4 | 中共陆丰市委组织部 | 49 | 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5 | 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 | 50 | 陆丰市河东镇卫生院 |
(三)开展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督查
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陆丰市2021年度第二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陆府函[2021]64号、[2022]18号)文的扶持资金项目安排表,全市共12个村。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铜锣湖农场金鸡山村 | 7 | 河西镇竹树墩村 |
2 | 内湖镇新塘湖村 | 8 | 博美镇马山村 |
3 | 陂洋镇水城村 | 9 | 博美镇产田村 |
4 | 大安镇湖港村 | 10 | 南塘镇新丰村 |
5 | 大安农场新竂村 | 11 | 南塘镇径新村 |
6 | 河西镇牛路头村 | 12 | 陆丰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
二、检查时间和年限
(一)检查时间:2022年5月至12月底;
(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限为:2021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和有关年度;
(三)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年限分别为:
1.检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2022年度预算和2021年度决算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覆盖面达到100%。
2.检查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数据真实性,实地检查单位50户。
(四)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督查年限为2021-2022年。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部门预决算是否公开等;
(三)按照《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称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陆丰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8823044
电子邮箱:lfcj4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