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就2013年12月1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陆丰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陆财字[2013]50号现相应内容作如下更正通知。
第一、原陆丰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的标题一:
一、投标保证金从15万元更改为70万元没有书面通知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更改为:一、投标保证金从15万元更改为70万元没有书面形式通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第二、原陆丰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的标题三:
三、更改投标保证金条款后,截止投标时间不足十五日,没有通知领取招标文件的12家供应商。
更改为:三、更改投标保证金条款后,截止投标时间不足十五日,没有书面形式通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12家供应商并书面确认。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陆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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