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财政厅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粤财监专[2025]1号)要求,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陆丰市财政局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陆财监[2025]4号),决定开展2025年财政监督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查前单位名单及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项目及对象
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按《陆丰市财政局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
二、检查时间和年限
(一)检查时间:2025年8月至10月底;
(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限为:2024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和有关年度;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包括: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重点督查党政机关公务出国(境)、国内考察调研等),部门预决算是否公开,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是否私设“小金库”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陆丰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8823044
电子邮箱:lfcjb403@163.@com
陆丰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