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市政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3 15:23:25 陆丰市市政大队 字体:

陆丰市市政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市政大队2018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现将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陆丰市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1、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人员编制18名(财政补助二类),年末实有人数155名。财政供养一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0.4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0.4.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具体详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

在职人员支出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1万元,津补贴1.9万元,奖金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

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定额公用经费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3万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部分

个人和家庭补助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2万元,住房公积金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0.5万元。

(四)基本专项经费支出部分

基本专项经费43.9万元。基本专项支出明细:1市政管理经费5万元;2、市政人员经费补助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9元。

(五)项目支出部分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2018年无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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