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潭西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潭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预算收支计划,该预算计划,已于2018年1月23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将编报情况公布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基本职能,机构设置
潭西镇人民政府按陆机编文件号管理规定,潭西镇人民政府部门设置分为综合性办公室8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计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的日常工作。
(2)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的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
(5)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7)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8)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财税、工商等部门按其上级部门管理规章设置。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18年初,潭西镇人民政府的编制数共4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际在职人69人,其中行政在职30人,工勤在职6人,事业在职2人;离休人员人7人,退休人员9人。
二.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93.1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93.14万元与上年相比总计增加了36.1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全年预算增加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以及薄弱镇财力转移支付等政府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93.1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93.14万元与上年相比总计增加了36.1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全年预算增加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以及薄弱镇财力转移支付等政府支出。
具体详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382.57万元,其中:
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7.84万元,津贴补贴94.43元,奖金9.82元,社会保险缴费42.45元,住房公积金16.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88.3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18.2万元,其中:
办公经费16.2万元。公车经费2万。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部分92.37万元,其中:
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8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和家庭补助9.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陆丰市潭西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万元,现说明如下: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0万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 0 万元,用于更新购置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 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 0 %。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0 %。2015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 0 个,共0 人次。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2 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 19.74 %,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8.6% 。包括:办公费 8.7元,印刷费 2.1 万元,水费1 .4万,电费 1.7 万元,邮电费 0.8万元,会议费 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价值总体情况为:363.52万元。通用设备增加了2.2万元。办公家具增加了2.23万元。公务用车1 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8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
附件1:2018年潭西镇政府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2018潭西镇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3:潭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