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 明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八万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现将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本部门决算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上英镇人民政府按陆机编[2011]2号管理规定,上英镇人民政府部门设置分为综合性办公室8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计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的日常工作。
(2)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的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
(5)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7)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8)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财税、工商等部门按其上级部门管理规章设置。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18年初,上英镇人民政府的编制数共4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实际在职人员47人,其中行政在职32人,工勤在职5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1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上英镇人民政府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69.0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69.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339.75万元,其中:
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08.23万元,津贴补贴 86.68万元,奖金9.0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5.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9.5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16.1万元,其中:
办公经费14.1万元。公车经费2万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部分113.17万元,其中:
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07.5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和家庭补助5.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预算安排2018年上英镇人民政府 1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3.1%,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和新增补贴项目乡镇补助。包括包括:办公费9.8万元,差旅费0.90万元,电费3.1万元,维修养护费0.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安排为469.03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3.82 %,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7575.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1728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和新增补贴项目乡镇补助,以及创文创卫等工作的开展进行。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陆丰市上英镇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000万元,现说明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2018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8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和上年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六、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未作安排,暂也未有相关制度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3)支出(12)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人员补助。
附件2: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