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承担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机关办公、环境卫生、会议、绿化、安保、消防、公用房管理、接待、职工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决算。
(二) 机构人员情况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陆丰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4个股,分别是行政股、人秘股、接待股、环境保卫股。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定编人数为17人,实有在职人员14名,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后勤服务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预算表
第三部分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240.21万元,比上年增加35.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运转性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调整增加经费人员工资增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240.21万元,比上年增加35.97万元,增加2.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运转性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调整增加经费人员工资增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40.21万元,占总支出的51.62%,比上年增加35.97万元,增长5.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20万元,主要基本支出项目有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
项目支出600万元,占总支出的48.38%,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60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02万元,2018年比2017年“三公”经费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车保有量4 辆,其中2辆中巴。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包括公务车辆4辆,其中2辆中巴,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2018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600 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96.20万元,包括:公务费6.2万元、购置费0.5万元、维修费0.5万元、其他费用1万元、政府大院管理人员和管理费408万元、保安工资40万元、临时工工资福利10万元、大院维修费用20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预计0次,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堆至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