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6:57:50 预算股 字体:

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本部门预算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单位性质和基本职能,机构设置    

1、单位性质:乡镇政府是我们行政机关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属行政机关性质。    

2、基本职能: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①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②保证监督职能。③教育和管理职能。④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⑤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办、农业办、综治办。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共有行政编制36 ,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35人,其中财政养35人;离退休19人,其中财政供养19人。遗嘱供养19个。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8713840.46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713840.46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具体详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    

在职人员支出2107663.46元;包括基本工资838536元,津补贴887520元,奖金69878元,社会保险缴费41609.46元,其他工资福利270120元。其中财政拨款2107663.46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    

日常公用支出共355000元,包括定额公用经费105000元,基本专项支出2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355000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部分    

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142280元,住房公积金138084.48 ,其他对个人和和家庭补助(遗属生活补助和福利费)82512元。其中财政拨款1362876.48元。    

(四)项目支出部分    

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拟列项目支出共5个,总资金5108897元,其中财政本级拨款5108897元。具体为:    

1、城镇低保金项目,共259290元,其中财政本级排259290元;    

2、农村低保金项目,共2695190元,其中财政本级安排2695190元;    

3、五保供养金项目,共914960元,其中财政本级安排914960元;    

4、生态林效益补偿项目,共374557元,其中财政本级排374557元;    

5、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共864900元,其中财政本级排8649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预算安排2017年上英人民政府355000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34%,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和新增补贴项目乡镇补助。包括包括:办公费254000元,差旅费10000元,电费25600万元,维修养护费56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支出安排为8713840.46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34%,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和新增补贴项目乡镇补助,以及创文创卫等工作的开展进行。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陆丰市上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现说明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2017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未作安排,暂也未有相关制度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14)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人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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