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6:47:36 预算股 字体:

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甲西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现将编报情况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基本职能,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是行政机关单位。    

1)党政办公室(挂镇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计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    

  (4)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6)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7)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财税、工商等部门按其上级部门管理规章设置。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17甲西镇人民政府的编制数共53人,在职人员51人,其中财政供养53人退休人10人,其中财政供养2人;遗嘱供养2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258.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7.12万元,下降14.37%。    

(一)工资福利收入172.13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66.64%,比上年度增加11.83万元,上升6.87%;包括基本工资120.07万元,津补贴0万元,奖金10.0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8.6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收入17.30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6.69%,与上年度一样。包括:定额公用经费15.3万元,公车定额补助经费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68.85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26.67%,比上年增加2.15万元,上升3.12%;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49.34万元,住房公积金9.61万元,医疗保险费7.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258.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减少37.12万元,下降14.37%。    

(一)工资福利支出172.13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66.64%,比上年度增加11.83万元,上升6.87%;包括基本工资120.07万元,津补贴0万元,奖金10.0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8.6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30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6.69%,与上年度一样。包括:定额公用经费15.3万元,公车定额补助经费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85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26.67%,比上年增加2.15万元,上升3.12%;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49.34万元,住房公积金9.61万元,医疗保险费7.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现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度保持一样,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机构改革,严格限制公务用车数量与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8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0人次。与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万元,比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为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种费用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15.30万元,其中办公费比上年度减少2.10万元,下降12.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八、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