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城东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城东镇设置综合性办公室7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计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
(4)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6)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7)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第二部分 2017年陆丰市城东镇人民政府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1.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本预算单位为陆丰市城东镇人民政府1个本级预算单为,未含下级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65.1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5.1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565.14万元),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元,其他各项收入0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565.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途:1、人员支出540.41万元(包括:工资及福利274.76万元、离退休费234.27万元、医疗费13.45万元、住房公积金17.93万元);2、公务费15.5万元(包括:公车经费补助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和家庭补助9.21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65.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565.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主要原因: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基本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万元,包括办公费13.5万元,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去年减少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人员减少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1、社会事业,完成村民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任务,帮扶低保户、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对弱势群体给予关怀及帮助。
2、扶贫工作,定期走访、帮助精准扶贫对象,做好三个重点扶贫村的工作,使村民逐渐脱贫,走上小康之路。
3、城乡环境治理和保护,我镇响应上级创文创卫工作,开展门前三包政策、文明劝导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给村民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日益提升我镇的美丽形象。
4、维稳、信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有序开展,采取带案下访,上门处理,实现信访问题个个有回复,件件有处理,及时给予帮助,维护我镇稳定和谐的局面。
(九)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支出数比去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持平。未作预算安排和批复。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离退休费、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人员补助。
附件1:2017年城东镇政府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