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国资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6:12:48 预算股 字体:

陆丰市国资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国资办2017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现将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基本职能,机构设置

根据陆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陆丰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陆机编[2005]10号)文规定,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基础上组建陆丰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归口财政局管理。事业编制14名。

承担市政府授权负责本市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资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市国有企业改革事务。按照市委的规定,依照规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进行监管。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办内设人秘股、资产管理股、企业财务管理股。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国资办共有编制13 ,在职人员12人,其中财政供养12人;离退休1人,其中财政供养1人。遗嘱供养 0个。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864059.04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864059.04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0元),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元,其他各项收入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具体详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

在职人员支出744382.16元;包括基本工资254688元,津补贴301404元,奖金21224元,社会保险缴费90194.16元,其他工资福利76872元。其中财政拨款744382.16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

日常公用支出共316000元,包括定额公用经费56000元,基本专项支出260000元,综合补助经费0元,其中财政拨款316000元。基本专项支出明细:监管经费经费120000,专项业务费140000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部分

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763824元(其中:28名国有企业副科级以上退休人员工资总额734512.32),医疗费33365.52,住房公积金44487.36 ,其他对个人和和家庭补助(遗属生活补助和福利费)2000元。其中财政拨款843676.88元。

(四)项目支出部分

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拟列项目支出共1个,总资金960000元,其中财政本级拨款960000元。具体为:

关闭企业留守人员及荣残军人生活补助项目,共960000元,其中财政本级安排9600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陆丰市国资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现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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