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1:43:54 预算股 字体:

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陆丰市气象局属下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部门决算为本级预算。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工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5名,财政补助一类,目前财政供养人员5名。    

    

    

第二部分  2017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2017算报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5.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2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气象事业机构经费的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三是住房改革支出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58.5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5.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2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气象事业机构经费的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三是住房改革支出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65.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支出:1、基本支出3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基本支出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主要用于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2%。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和材料开支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3.5万元,印刷费  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    

七、说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过设备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数。    

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过设备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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