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 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陆丰市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成人高校,主要承担国家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委托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非学历教育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校内设4个股级机构,办公室、教务处、继续教育部、总务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校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校共有编制18名 ,在职人员15人,其中财政养15人;退休6人,其中财政供养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公开表祥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7 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和补助经费减少。其中: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拨款1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4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和补助经费减少。其中: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万元,与2016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万元,与2016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2016年对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1 %,与2016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4.5%。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暂未作采购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国有资产980.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5.5万元;通用设备27.8万元;专用设备41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7万元。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未开展。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上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