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陆丰市外经贸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7-04-17 11:08:59 预算股 字体:

2017年度陆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本部门预算已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下属事业单位陆丰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中心。    

陆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陆丰市口岸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口岸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人秘股、对外贸易股、外商投资股(挂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牌)、加工贸易股、口岸工作股等 5个职能股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地方性的相关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外经贸工作,宏观管理进出口业务。拟订并执行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分析、掌握国际、国内外经贸形式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贯彻执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变薄、下达进出口额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行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    

3、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及其有关的鼓励政策、管理方法;协调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业务的管理。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参与制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地区吸引外资的各项优惠规定;核定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和核报国家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管理招商引智、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核准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监察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6、依法核报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拟订国内外市场开发、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核报我市境外开发的企业,并参与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境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    

7、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和核报工作;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8、负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灯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统计分析及信息综合工作。    

9、协调、指导国有 外经贸企业体制改革和外经贸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等的工作。    

10、负责协调对外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构成    

2016年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 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4人。    

2016年末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职人员4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员16人、事业在职人员24人、工勤行政在职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2人。财政预算拨款(补助)人员共4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陆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陆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38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9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基本专项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预算支出合计38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9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基本专项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35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3%,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2万元,基本专项支出70.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主要用于招商引资。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0 %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 0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万元,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严格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6.9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6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