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0:48:50 预算股 字体: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本部门预算已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挂靠单位:正科级单位陆丰市法制局、正科级单位陆丰市人防办),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下属副科级单位陆丰市信息中心、下属副科级单位陆丰市无委办。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秘书股、人事股、综合股、信息股、催办股、行政股、建议提案股、政务公开股、研究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等10个股室。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2.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5.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6.收集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参与编写《广东年鉴》、《汕尾年鉴》及有关史料。    

    7.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陆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0.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靠单位和直属单位。    

11.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共有编制120人,在职人员98人,其中财政供养98人;离退休36人,其中财政供养36人,遗嘱供养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7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8.03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2.6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预算支出合计17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28.03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2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326.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01%,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3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9%,主要用于网上办事大厅电信费,信息网络费,财政金财系统租金,门户管理费,市委办视频三项网络费,政务会议费,政务云办公OA系统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没有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7万元,比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包括:定额公用经费61.4万元,基本专项支出309.3元,综合补助经费72元。基本专项支出明细:购置费3万元,维修费3万元,业务费20万元(其中法制局6万元、无委办6万元、防空办3万元),报刊征订费4.5万元,信息中心经费18万元,应急办工作经费18万元,其他杂项78.8万元,“12345”平台24万元,振兴粤东西北办公室10万元,行政服务中心经费12万元,办公零星购置10万元,文件资料印刷10万元,办公耗材10万元,杂志报刊10万元,法制局法制顾问室经费3万元,无委办业务费2万元,领导工作经费7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     1月     1,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26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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