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部门预算
公 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是管理全市市场,业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现我局内设人秘签、物业股、财务股、开发股、保卫股,为正股级自负盈亏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市场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管理、规范市场,建设市场,使市场合理运行,削除市场隐患。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共有编制 126 人,在职人员130人,其中财政供养23人;离退休5人,其中财政供养5人,遗嘱供养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根据2017年3月10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部门预算,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2017年收入预算37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持平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3.4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途:
行政性支出177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号车辆经费)8.9万元,基本专项支出23万元。
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万元。
2、 综合性补助经费160万无。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陆丰市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其中现说明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万元。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原因,减少公车一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 0个,共0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公务用车减少一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号车辆经费)8.9万元,基本专项支出23万元。
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2017年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