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2016预算
公开情况检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是市政府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参公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市场物业管理、规范、开发。属下12个管理所,分布在陆丰市各个乡镇,为正股级自负盈亏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主要职能是对市场开展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规范、开发。使市场更具科学性。
(二)部门人员构成
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核实编制名,共设5个股室,12个物业所,其中财政供养人员24人,自筹人员126人,现实有人187人;市局有核定编制24人,现实有人员47名;属下物业所共计12个所,核定编制126名,现实有人员140名,经费自理。局现有退休人员4名,其中属财政供养人员4名。
第二部分 2016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陆丰市市场物业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 41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持平,增长 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7.9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 417.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持平 ,增长 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7.9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100 %;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9.2 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4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4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用于更新购置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下降 0 %。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5.2 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57 %。2016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 13 个,共 91 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17.9支出预算,没有列出详细说明。原因:当时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 2 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