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陆丰市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1、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人员编制18名(财政补助二类),年末实有人数178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市城区市容市貌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市城区内各种标语、广告牌设置悬挂等管理工作;负责依附在市城区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设施和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营运三轮车、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并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承办市公用事业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2016年3月9日陆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陆丰市2016年预算,陆丰市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收入预算38.9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6年支出预算3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途:1、人员支出38.9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