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陆丰市档案局预算公开
2016-05-19 16:51:02 陆丰市档案局 字体:

 
 
 
陆丰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     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我市编制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要求及市财政局的部署,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况,编制我局2016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现将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基本职能,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陆丰市档案局(馆)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以及业务咨询、工作调研、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工作。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编研、开发、利用及市政府公开信息利用服务工作。
内设三个正股级机构,包括综合股、监督指导股和保管利用股。
综合股: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机要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党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监督指导股: 监督和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保管利用股:负责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科学整理和协调全市档案资料的整理、目录编制和向上级档案部门报送档案资料目录工作;负责馆内档案资料的消毒、防虫、防光、防霉、防尘、防褪变及重要档案的抢救、复制、修裱等保护工作;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的管理及对外提供查阅利用工作;负责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10名,在职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养10人;离退休10人,其中财政供养10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本预算单位为陆丰市档案局1个单位,未含下级单位。
2、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3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7.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1.1万元,增加29.17%,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和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元,其他各项收入0元。
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7.7万元,占总支出的49.2%,比2015年的47.9万元,增加41.07%;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占总支出3.8%,与201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万元,占总支出的33.2%,比2015年的40.4万元,增加13.27%;基本专项支出19.0万元,占总支出的13.8%,比2015年的13.0万元,增加16.15%。
工资福利包括:人员工资67.7万元,比2015年增加47.96万元,社会保障(职工)缴费0.94万元,比2015年增加45.09%,其他工资福利(车改、住房补贴)6.67万元,比2015年增加6.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定额办公经费3.3万元和公车定额补助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37.3万元,医疗费3.6万元,住房公积金4.8万元。
基本专项支出包括:档案及设备购置费2.5万元,专用药物材料费1.5万元,档案维护费6.0万元,信息查阅中心1.0万元,网络维护2.0万元,档案数字化管理4.0万元,部门预算经费2.0万元。
2016年度档案局部门预算,商品服务与基本专项支出数均与去年持平,工资福利对比去年的67.7万元减少6.3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对家庭的补助和支出比去年的45.7万元增加13.3万元,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退休人员。
项目支出部分:按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拟列项目支出共0个,总资金0万元,其中财政本级拨款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现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2016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和上年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上年对比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度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样,没有发生增长变化。
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办公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6年无公务用车变动。
7.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人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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