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陆丰市正字戏传承保护中心预算公开
一、 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1、做好陆丰正字戏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全面履行保护传承的各项职责。
2、积极培养正字戏传承接班人,做好正字戏传统艺术的挖掘、研究、创编、展演工作,不断提高正字戏展演艺术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艺术服务。
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2016年3月9日陆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陆丰市2016年预算,陆丰市正字戏传承保护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收入预算327.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6年支出预算32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途:1、人员支出310.5万元(包括:工资及福利259.3万元、离退休费17.3万元、医疗费14.5万元、住房公积金公务费19.4万元);2、公务费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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