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陆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公开
2016-05-10 22:45:37 陆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陆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辖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正字戏传承保护中心、皮影戏传承保护中心、市电影公司,内设5个股(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陆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戏剧管理站,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管理市重点文化设施,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4、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及卫星电视接收持证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监督管理工作。    5、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和管理行政审批相关工作。6、负责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负责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督管理。7、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8、管理文化工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9、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训,指导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10、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制订出版市场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11、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和直属文化事业单位。12、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2016年3月9日陆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陆丰市2016年预算,陆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收入预算468.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6年支出预算46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途:1、人员支出353.3万元(包括:工资及福利208.0万元、离退休费120.3万元、医疗费10.7万元、住房公积金14.3万元);2、公务费14.2万元(包括:公车经费补助4万元);3、基本专项经费25.0万元;4、项目支出经费75.0万元;5、收费安排支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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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含:

 1、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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