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陆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
民政局下设事业单位和职能:
1、陆丰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事业编制17人。职能:烈士陵园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等。
2、陆丰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事业编制3名。职能:军休干部生活扶助、医疗保健、待遇费发放,阅读文件组织、重要活动组织、文体活动等。
3、陆丰市永安殡仪馆,事业编制23名。职能: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
4、陆丰市金盆山殡仪馆,事业编制21名。职能: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
5、陆丰市儿童福利院,事业编制7名,。职能:收养孤残儿童,弃婴及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等。
6、陆丰市救助管理站(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事业编制28名,。职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对流浪未成年人予以临时救助保护等。
7、陆丰市殡葬管理监察队(挂陆丰市殡葬管理所牌),事业编制20名。职能:查处全市违反殡改政策的各类行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等。
8、陆丰市福利院(光荣院),事业编制10名。职能:负责对全市优抚人员、孤寡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等。
9、陆丰市婚姻登记中心,事业编制5名。职能:负责全市婚姻登记业务,宣传婚姻法等。
10、陆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职能:负责全市老年人服务工作等。
11、陆丰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4名。职能:协助汕尾市福彩中心发行福利彩票。
民政局本部设置和职能如下:
民政局本部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股长(主任)11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1、人秘股,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宣传、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廉免、调配、奖惩和机构设置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及职称评定;参与局人事研究会议和有关事项决策;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共青团、妇女、工会教育规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计划财务股,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本级及全市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固定资产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3、优抚安置股(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牌),负责“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烈士褒扬;负责伤残军人标准调级换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4、双拥股,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双拥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协调地方部门保障部队军事行动和支前活动,配合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军地双方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
5、救灾救助股,拟订救灾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农村灾民损毁房屋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减灾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扶贫周转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镇(场、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上报审核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市、各镇(场、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指导各镇(场、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镇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
7、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指导、组织实施保障城镇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及保护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镇(场、区)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社团组织的审批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等各项工作;承担汕尾市政府委托在陆丰市的全市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年审工作。
8、老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扶持老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老区建设步伐;管好、用好老区建设方面的人、财、物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兑现和任务的完成;协调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交通、文教、卫生等有关部门,扶持加强老区建设,保证各项资金的落实;扶持和帮助老区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加大力度,尽快把老区的生产、生活赶上富裕地区的先进水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详见表一)
2013年度收入决算688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0.93万元,其他收入1087.4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情况(详见表二、表三、表四)
2013年支出决算666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62.84万元。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511.38万元,占2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3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951.46万元,占72.4%,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7.82万元,医疗卫生323.65万元,农村水事务10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四、201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3951.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3597.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民政管理事务12万元,抚恤2622.03万元,退役安置344.5万元,社会福利20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62.8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82.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
2、医疗卫生(类)决算支出323.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323.65万元。
3、农林水事务(类)决算支出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业10万元。
4、其他支出(类)决算支出20万元。
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8万元,平均每辆2.6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村选及核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方面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