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陆丰市公用事业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4-12-11 23:43:20 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部门决算包括5个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相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局内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的指导属下单位的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党务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局和属下单位的财物收支、检查、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财物报表的编制上报;负责有关财务票据的保管和归档、建档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政管理股。

 

  承办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营运三轮车等的

 

  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环卫管理服务费、三轮车管理费等公用事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市民投诉和调解有关公用事业的纠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政工程技术股。

 

  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发展计划和市政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城区道路及排水、桥梁、涵洞等配套工程的预结算和施工安全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工程的报建、维修和养护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工程有关的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的归档、建档工作;参与有关市政工程项目和园林绿化竣工验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园林环卫管理股。

 

  负责市城区内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对违反城市绿化、环卫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

 

  (1)陆丰市陆城园林绿化管理所主要负责市城区公共绿地、园林绿化设施的规划、 建设、保护、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玉照公园的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陆丰市陆城路灯管理所主要负责市城区路灯安装、路灯设施检查、维修及路灯照明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陆丰市陆城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公厕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街道、公共场所的保洁、垃圾清扫、转运、处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城区各单位、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陆丰市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主要任务: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本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6名(财政补助一类),年末实有人数16名,其中在职人员16名。

 

  2、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46名(财政补助二类),年末实有人员518名,在职人员518名。其中:路灯所人员34人;绿化所人员32人;公园管理处人员32人;市政大队人员178人;环卫所人员24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城区公用事业(含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和市政工程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城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市城区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街道空地、路肩)和城市桥涵(桥梁、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编制排水规划及其实施办法、做好城区防洪排涝工作。

 

  (4)负责市城区垃圾收集和处理、城市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路灯照明设施的改造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市城区市容市貌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市城区内各种标语、广告牌设置悬挂等审批事项;负责依附在市城区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设施和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批手续及收费事项管理工作。

 

  (6)负责市城区营运三轮车、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并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7)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决算说明

 

  表一:2013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443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8.22万元。事业收入116.20万元,其他收入12.42万元(国土资源支持永平路建设经费1万元,建设局支持路灯所路灯维修经费4.5万元,东海镇政府支持路灯所路灯维修经费6.5万元,利息收入0.4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表二: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基本支出)

 

  表三: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

 

  表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3年支出决算4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93.87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20万元,占21.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6万元,本部门534人平均每人工资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46万元,平均每人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5,平均每人0.04万元。

 

四、2013年项目支出情况: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307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其他资本性支出181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6万元、基本设施建设1764.1万元、大型修缮9万元,其他交通购置33.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235.3万元(运河垃圾处理厂及鸿鑫物业公司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有:陆城新寨西路建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永平路建设,陆城各道路标线、东河河堤护墙及道路护栏、龙潭中路改造工程,陆城各路段路灯建设,各路段路灯修复等。

 

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辆车)为1.02万元,平均每辆为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接待外县市领导检查环境卫生、路灯安装设计等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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