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班
2023-11-24 09:02:20 本网 字体:

  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陆安〔2023〕9号)文件要求,陆丰市应急管理局于11月21日下午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班。各镇(街、场、星都)应急办主任,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业务股长,市危化、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共1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的杨健华律师向大家进行授课,杨健华律师从《条例》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修订亮点、重点条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选取部分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使参训人员加深了对新《条例》的新要求、新措施的理解,进一步强化参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法律意识。

  之后,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吴科局长就我市现在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强调岁末年初历来都是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高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岁末年初我市安全生产稳定,并对接下来省考核组对我市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以及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推动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条例》的新理念和新内容,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能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理顺职责、压实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切实提高行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守好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确保陆丰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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