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靖宇行政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2022-11-16 11:23:01 本网 字体:

  持有陆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人员陈靖宇不慎遗失《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N238379,发证日期:2017年12月1日),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