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抗旱救灾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汕财工〔2021〕27号)文件要求,经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认陆丰市应急局2021年抗旱救灾设备采购项目为实施项目,全市抗旱救灾资金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到2021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陆丰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陆丰自然资源局6楼,联系人:林耀群,联系电话:0660-8821471),反映人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下达全市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汕财工〔2021〕27号)
2、陆丰市应急局2021年抗旱救灾设备采购项目明细
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汕财工[2021]27号关于下达全市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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