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五一”期间,全市道路运输顺畅,旅游景点、宗教场所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秩序井然,市场经营秩序平稳,未发生重大案件、事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据悉,“五一”期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自4月28日开始,从市安委办派出4个督导组到各地督导检查“五一”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我市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通知》,以镇(街)为基本单元,从5月1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自建房屋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整治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5月4日,全市共排查自建房32874栋,发现存在隐患房屋306栋,已对253栋房屋采取措施,停用房屋47栋,拆除房屋51栋,对 36栋房屋人员组织撤离,开展安全鉴定并加固房屋119栋。
“五一”前夕,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和市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和沟通联系,敦促各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互通联动,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防范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人员生命安全的灾害事故。
消防救援工作方面,4月30日0时至5月4日15时,全市共接警并出警5起,其中火灾2起,抢险3起,社会救援0起,无亡人火灾及有影响警情,与2021年同比分别下降73.7%、33.3%、57.1%、100%。节前,消安办印发《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压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实施“三个集中”,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4月30日0时至5月4日18时,全市共派出检查组595个、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累计检查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居民住宅、“三小”及“三合一”场所2319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156处,清理违规住人15人,清理违规停放及充电电动自行车35辆。此外,还精心制作《汕尾市“3·20”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广泛发动服务对象和群众集中观看,筑牢全民消防安全防线。
全市公安机关聚焦街面安全,强化整体防控,围绕“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三个明显提高和“快反处置”明显加快的目标,部署机关警力下沉基层参加巡逻防控,投入警力1.04万人次,出动车辆1898次,盘查人员6702人次、盘查车辆8559车次、盘查安全隐患143处;同时突出做好景区巡逻防控,及时处置各类警情、问题,确保游客安全。在严厉打击街面“两抢”、入室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过程中,破获刑事案件4起,刑事警情同比下降6.67%,其中盗骗警情同比下降2.9%。
在公共安全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强化监督管理,节日期间共检查全市危爆从业单位5家次,整改安全隐患4个。同时,坚决遵循“非必要不举办、防控优先”的原则,从严控制我市拟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节日期间我市未审批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此外,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和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和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检查,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速、不按规定戴头盔、无证无牌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节日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875人次、警车836辆次,查处酒驾行为11宗(其中醉驾3宗)、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80宗。市公安机关还强化疫情防控,始终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24小时“激活状态”,持续落实好大数据核查、集中隔离点安保、流调溯源工作,坚决守牢疫情防控防线。
通讯员:李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