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陆河县“10·8”较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陆丰市委、市政府自10月9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建筑工地以及三小场所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陆丰市高度重视此次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0月9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带队,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市职业技术学校在建项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项目、碧桂园天玺湾B标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察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过程中,林义清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吸取陆河县“10·8”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对推进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及时响应,全面停工
陆河县“10·8”较大事故发生后,陆丰市委、市政府及时响应,对全市在建工程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建工程开展停工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坠落、施工消防安全、临电临边防护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三、明确分工,统筹推进
陆丰市安委会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陆河县“10·8”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尾委办〔2020〕92号)文件精神和陈德忠书记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的通知》,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4个专项督导组,以座谈、检查台账、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建筑工地以及三小场所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