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8-09-12 14:49:51 本网 字体:

7月26日下午,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话电视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和近期的重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林奕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镇(场、区)人民政府镇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和公安工作的领导、安委办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局作汇报发言。
市政府与东海、碣石、甲子三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今年上半年(1—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6起(其中经营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44起,渔业生产2起),死亡 16人(其中经营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2人,渔船事故死亡4人)。同时,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要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镇(场、区)和各部门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事项,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和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二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三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场、区)要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各类企业,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四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五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要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中,确保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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